刘大夏是明朝名臣、诗人
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作品传世
他为官40余年
家无积蓄
晚年更是亲自扶犁
教子孙种田谋生
子孙皆以清白传家
他经常说
“居官以正己为先,不独当戒利,亦当远名。”
“人生盖棺定论,一日未死,即一日犹责未己。”
名人百科 刘大夏 字时雍,号东山 1437年1月31日-1516年6月29日 刘大夏历任兵部职方司主事、郎中、广东右布政使、户部左侍郎、右都御史等职,弘治十五年(1502年)升任兵部尚书。他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"弘治中兴"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"弘治三君子"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并称为"楚地三杰" 。 后权宦刘瑾专权时期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"忠宣"。 刘大夏忠实诚恳 在职期间为明孝宗所信任 忘我报国 不与权贵勾结 所留美谈、轶事颇多 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“不收羡余钱”一说 一起去看这段故事吧! “羡余” 即封建时代 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来定期送给皇帝的各种附加税 唐朝时已有此名目 刘大夏不仅不收“羡余”钱 而且对权幸(有权势而得到帝王宠爱的奸佞之人) 亦多有裁抑 为当时的权宦刘瑾所记恨 后刘大夏被诬陷入狱 刘瑾便判时年73岁的他戍守肃州(今甘肃酒泉) 明正德五年(1510年) 刘大夏赦归 复官致仕后仍以清廉守则要求自己 并以此教育子孙后代 其子刘祖修科试不第,隐居山林 其孙刘如愚任颍州知州 清廉如其祖父 亦留下一世美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