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是明朝名臣、诗人

有《东山诗集》、《刘忠宣公集》等作品传世


他为官40余年

家无积蓄


晚年更是亲自扶犁

教子孙种田谋生

子孙皆以清白传家


他经常说

“居官以正己为先,不独当戒利,亦当远名。”

“人生盖棺定论,一日未死,即一日犹责未己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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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人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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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大夏

字时雍,号东山

1437年1月31日-1516年6月29日

刘大夏历任兵部职方司主事、郎中、广东右布政使、户部左侍郎、右都御史等职,弘治十五年(1502年)升任兵部尚书。他深受明孝宗宠遇,辅佐孝宗实现"弘治中兴",与王恕、马文升合称"弘治三君子",又与李东阳、杨一清并称为"楚地三杰" 。

后权宦刘瑾专权时期被罚戍肃州。正德五年(1511年)遇赦返乡,旋即复官致仕。正德十一年(1516年),刘大夏去世,年八十一。追赠太保,谥号"忠宣"。


刘大夏忠实诚恳


在职期间为明孝宗所信任

忘我报国

不与权贵勾结

所留美谈、轶事颇多


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“不收羡余钱”一说


一起去看这段故事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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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羡余”

即封建时代

地方官吏向人民勒索来定期送给皇帝的各种附加税

唐朝时已有此名目


刘大夏不仅不收“羡余”钱

而且对权幸(有权势而得到帝王宠爱的奸佞之人)

亦多有裁抑

为当时的权宦刘瑾所记恨


后刘大夏被诬陷入狱

刘瑾便判时年73岁的他戍守肃州(今甘肃酒泉)


明正德五年(1510年)

刘大夏赦归


复官致仕后仍以清廉守则要求自己

并以此教育子孙后代


其子刘祖修科试不第,隐居山林


其孙刘如愚任颍州知州

清廉如其祖父


亦留下一世美名